定了!2020年一般纳税人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
依据G 税总局公示2020年第4号《有关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免税现行政策相关税收征管难题的公示》的讲解第五条:一般纳税人转备案难题
2020年,将一般纳税人规范统一至500万余元时,容许先前依照较低规范评定(备案)的一般纳税人,在2020年年末前同意挑选转备案为一般纳税人。本次提升增值税免税规范至10万余元,等于年销量120万余元下列的一般纳税人都能够享有税收优惠政策。在这样的事情下,将会会有一般纳税人明确提出转备案为一般纳税人,以享有税收优惠政策的需求。为保证经营者充足享有税款免减现行政策,公示确立一般纳税人假如年销量不超出500万余元的,可在2020本年度挑选转备案为一般纳税人,转备案后可享有税收优惠政策。必须留意的是,曾在2020年挑选过转备案的经营者,在2020年仍可挑选转备案;可是,2020年挑选转备案的,再度备案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可再转备案为一般纳税人。
换句话说,2020年,满足条件的一般纳税人是能够再次挑选变为一般纳税人的!但前提条件是务必合乎一定的标准才能够。
那麼,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必须考虑什么标准呢?
标准一:转登记日前持续12月(以1月为1个缴税期)或是持续4个一季度(以1个一季度为1个缴税期)总计销售总额未超出500万余元的一般纳税人。
标准二:只是仅限于商业服务或是工业生产等非房地产营改增制造行业,也就是说但凡房地产营改增的制造行业一律不可变为一般纳税人。
标准三:只能2020年5月1日之前就早已备案的一般纳税人,才能够转备案为一般纳税人,5月1日之后新备案的一般纳税人,不归属于能转备案的范畴。
标准四:务必在2020年12月31此前,可挑选转备案为一般纳税人。
小枫温馨提醒:
1、2020年挑选转备案的,再度备案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可再转备案为一般纳税人。
2、一般纳税人转备案为一般纳税人后,匀速转动登记日的下一期起,依照简易征收测算交纳所得税;转登记日本期仍依照一般纳税人的相关要求测算交纳所得税。
3、转备案经营者并未申请抵税的进项税及其转登记日本期的期终留抵税额,记入“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结转。
4、匀速转动登记日的下一期起持续不超出12月或是持续不超出4个一季度的运营期限内,转备案经营者应纳税额销售总额超出G 家财政部、G 税总局要求的一般纳税人规范的,理应按照《所得税一般纳税人备案管理条例》(G 税总局令第43号)的相关要求,向负责人税务局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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