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诺曼工商官方网站!
  • 欢迎登录诺曼工商官方网站!
  • 我们的微信
  • 联系我们
  • 在线交流
  • 常驻代表处

    2020-12-24 13:16 admin 0
    1. 由外G 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申请书(中文原件两份),需运用公司信笺,内容包含:该公司简况、建立常驻代表安排的意图、常驻代表安排的称谓、派驻人员(首席代表、代表)、事务范围、驻在期限、驻在地址等;
     
    2. 首席代表签署的《外G (区域)公司常驻代表安排挂号申请书》;
     
    3. 由外G 公司所在G 的有关当局出具的合法开业证实;如不能供应原件,应当提交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G 驻该G 使馆认证的文书;
     
    4. 由同该公司有事务交游的银行出具的本钱诺言证实(正本)两份,内容需有公司的本钱和诺言评估两项,由银行负责人签名;
     
    5. 由该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首席代表或代表的任命书原件二份,需运用公司信笺;
     
    6. 首席代表和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二寸相片三张等;(外籍人员供应有用的护照的复印件;台澳同胞身份证复印件;在G 外长期居住的中G 公司供应有用的中G 护照和G 外长期居住证的复印件);
     
    7. 代表处租赁ZF 指定范围内的作业场所的租赁证实:A租房合同、B驻在证实(正本,由驻在地的物业管理公司出具)、C供应租赁作业楼的“常驻代表安排指定作业场所”证书复印件(由驻在地的物业管理公司供应);
     
    8. 外G (区域)公司托付署理安排处置的托付书、署理安排营业执照;
    石家庄公司注册

    联系我们

    免费服务热线: 159-3321-8366

    服务时间:工作日 8:00-17:00

    更多信息

    电话咨询
    邮件咨询
    QQ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