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有限公司的注册、变更、注销
2019-03-26 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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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更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申报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公司住所证明;
11、G 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有限公司的变更登记
申请条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股东转让股权、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申报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盖章);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盖章);
3、公司章程;
4、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5、所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还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6、所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G 务院决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7、法律、行政法规及G 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与变更登记事项有关的其他。
(三)有限公司的注销登记
申请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张成而存续的除外;
3、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消;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申报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盖章);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盖章);
3、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4、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法院裁定解散、破产的还应当提交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被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撤消的还应当提交被责令关闭或者撤消的文件;
5、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7、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8、G 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G 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关的决定,其中,G 务院确定的重要的G 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J 人民ZF 的批准文件;;
9、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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