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注册分公司需要哪些资料
2019-04-12 19:29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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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注册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G 务院决定规定
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G 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G 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G 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在选择注册分公司还是子公司时,有人会分不清楚两者的区别。其实分公司注册与子公司注册有很大的不同。首先,子公司有法人资格,需以注册资本承担有限责任,而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自是隶属于总公司,不需要注册资金,但需要有一定的运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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