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案例说明,省税不在多少,纳税规划点滴做
2020-01-15 00:00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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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例:
A公司购买了一台电脑上未税使用价值1万余元,获得所得税增值税专票,绝大多数时间给饭堂饭店用,财务部把该电脑上判定为饭堂专用型电脑上入帐,依照民法要求:擅长用以褔利的固资不可抵扣增值税,因而只能进项税额转出。
入帐:
借:固资-电脑上10000元
应交税金-销项税(进项税)1300元
贷:存款 11300元
转入:
借:固资-电脑上1300元
贷:应交税金-销项税(进项税额转出)1300元
优 化:
该电脑上平常饭堂用外,有时候企业行政部门公司办公室也复印材料用,变专用型为互用,则容许抵税了!
入帐:
借:固资-电脑上10000元
应交税金-销项税(进项税)1300元
贷:存款 11300元
总 结:
1、购买的固资、无形中及其房产,专用型的不可抵税、互用的能够抵税;
2、租入的固资、房产,专用型的不可抵税、互用的能够抵税;
现行政策一:
税务总局【2016】36号文第二十七条,以下新项目的进项税不可从销项税中抵税:
(一)用以简易征收记税新项目、增值税免税新项目、集体福利或是消费的购入货品、生产加工维修机电维修劳务公司、服务项目、无形资产摊销和房产。在其中涉及到的固资、无形资产摊销、房产,只指专用型于所述新项目的固资、无形资产摊销(不包含别的利益性无形资产摊销)、房产。经营者的与人沟通交际消費归属于消费。
现行政策二:
税务总局〔2020〕90号有关租入固资抵扣进项税额等所得税现行政策的通告:
一、自2020年1月1日起,经营者租入固资、房产,既用以一般记税方式记税新项目,又用以简易征收记税新项目、增值税免税新项目、集体福利或是消费的,其进项税准许从销项税中足额抵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