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企业年检应该注意哪些
2020-12-28 14:00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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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依照规矩接受营业执照年检的,由公司挂号机关责令其期限接受年度查验。归于公司的,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归于分公司、非公司公司法人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运营活动的外G (区域)公司,以及其他运营单位的,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归于合伙公司、自己独资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并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
公司在责令的期限内未接受年检的,由公司挂号机关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仍未接受年检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年度查验办法》第四条规矩:公司应当对其提交的年检材料的真实性担任。
公司在营业执照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招摇撞骗,公司挂号机关应当责令期限改正。归于公司的,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归于分公司、非公司公司法人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运营活动的外G (区域)公司,以及其他运营单位的,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归于合伙公司、自己独资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
公司挂号机关经过年检,发现公司有违反公司挂号处理规矩举动的,除责令改正外还可以依照有关公司挂号处理规矩予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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